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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物流:跨境新政加强规范 行业短期将受冲击

物流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:2016-03-29
事件: 市场传闻的跨境电商行政尘埃落定,财政部关税司于 3 月 24 日发文《我国将自 4 月 8 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》(报告中简称新政)。
    我们认为促使官方出台该政策的原因包括: 1)目前各地跨境 B2C 进口政策不统一、态度不明晰,监管难度较大,按政策“擦边球”执行口岸量较大,反之则较小,部分人群借助监管漏洞大肆敛财,行业乱象并未平息; 2)目前行邮税 50 元免征额、税率标准导致国家大量税费损失,并对一般贸易及国内同类型商品造成冲击;所以新政的监管口径较为严格,但具体细节未有严格定论,预计短期会对跨境电商产业链各方有如下影响:
    1、 消费者: 未来国内 B2C 跨境电商平台的整体价格将会上浮,部分品类价格对于线下渠道优势甚至会消失,部分买家可能会在 4 月 8 日前抢购商品。
    2、 电商: 单价上浮、经营品类受限,新政执行后成交量或将受到一定冲击,行业马太效应加剧,小电商或将加速被淘汰,部分先期投入的平台将受到较大影响,建议长期布局的电商预留一般贸易 B2B 和 B2C 进口双通道。
    3、 物流: 保税和行邮模式按统一税率执行,但由于平台 SKU 可能会有损失,专职于 B2C 进口的物流商或将收到冲击。
    4、 投资: 二级市场 B2C 进口跨境电商产业链相关标的短期受到冲击,部分一级市场平台投资人将面临较大风险。
    5、 灰色海淘产业链: 预计后续将出台同步监管、打击政策,但若政策效果不达预期,代购、转运等灰色产业链将迎来新一轮“春天”。
    6、 有意图介入行业者和投资人: 发文中正面清单未公布,模糊界限仍未定义,预计国家后续将出台各类“补丁”法规政策,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,建议“围观打酱油”,谋定而动。
    7、 试点口岸和试验区: 利好,加速电商向试点区域的阳光化对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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